关于开展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现就开展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可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原则上3月15日前开展,各党支部可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各项活动。
二、内容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
1.第一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2.其它专题:学习3月1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文章《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的必由之路》;学习中央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学习市委市政府第七十六次重点工作周交办会议精神;学习《中共累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警法办调小组关于在“两会”期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增加扫黑除恶、宗教法规等政策法规学习内容。
(二)认真完成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根据《中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转发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2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请各党支部务必按照文件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严把时间节点,于3月14日前完成,并报送相关资料。此项工作可与主题党日活动、以案促改专项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校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并对分管处室、联系系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请各基层党组织主动与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对接。
(三)安排部署2023年度“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工作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工作要求,引导本部门在职党员走进报到社区、服务对象,村(社区)党员走进群众,“两新”组织党员走进生产工作一线,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调研了解群众需求,立足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作出2023年度“为民服务解难题”公开承诺。
(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3月份是学雷锋志愿活动月,3月5日是学习雷锋纪念日,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深入农村、社区、街头巷尾,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困难群众帮扶、人居环境整治、植树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传承新时代雷锋精神,凝聚社会正能量。
(五)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为在3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持续开展“党员带头、消费助农”活动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消费助农活动,通过河南农购网、河南消费惠农网、豫信扶网、信扶商城、伏牛特产网、驿城富农等网上销售平台,积极购买脱贫地区产品,帮助我省及本市脱贫地区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三、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各院系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要分别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党员分类积分量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基层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党委组宣部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