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
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的
通 知
全省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防止“四风”反弹,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豫纪发〔201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假期旅游期间不接受公款接待、不收受礼品礼金、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附件: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1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