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伟祥等3名学生退学处理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漯职院政发〔2022〕102号),经学校研究,拟对张伟祥等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公示期: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0395-2115766或以书面形式向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3日
附件: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学 号 |
姓 名 |
性别 |
专 业 |
1 |
2022050202001 |
张伟祥 |
男 |
工程造价 |
2 |
2022020901059 |
靳奇睿 |
男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 |
2022020901057 |
于佳佳 |
女 |
金融服务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