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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化大气环保攻坚践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的通知
2018-12-10 10:48   审核人: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深化大气环保攻坚践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的通知》(漯环攻坚办201860号)文件和我市创文工作的要求,倡议全体教职工、物业、商户员工在本月10日至31日期间,做到以下几点:

一、倡导绿色出行。在活动期间,全校干部职工要积极带头,严格落实“135”出行方式。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或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努力以积极健康的出行方式,带动周边群众参与进来,共同以实际行动,坚决降低因机动车尾气带来的大气污染。

二、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服从指挥,严格按照红绿灯标线等交通规则出行。必须驾驶机动车出行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随意挤占公交车道、随意停车载人等不文明驾车行为;行人和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按照信号灯指示走斑马线通过路口。

三、规范车辆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按指定位置停放,统一朝向摆放整齐,禁止乱停乱放。学校公务用车、教职工私家车辆和外来车辆一律停放在固定的泊位以内,并按照车位箭头指示规范停放。校内东侧环境测点附近禁停机动车辆,校园车位已满,请自觉将车辆驶离校区。

四、有关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活动内容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分管商户、物业服务人员,服从学校车辆管理,听从保卫人员调度。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或不听从指挥的驾驶人员,视其情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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