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纪委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五一”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省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纪委,有关人民团体党组:
“五一”临近,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刹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五一”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组织明察暗访活动,持续加大对“五一”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