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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办法
2016-11-16 09:36   审核人:
来源:经管系 发布时间:2011-09-01 21:29:35 查看次数:2356

一、    审核内容:

 学生身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专科在校学生。

  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要有家长签名)。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够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要有乡或镇以上的三级民政部门的公章。

  学生品行情况: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

  学生的成绩:学习刻苦努力,表现良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成绩全部要合格。

  证明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生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电话和宿舍电话等。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按照审批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内容真实、正确、有效。

  签定的贷款合同:按照银行提供的合同,按要求正确填写。

 

 

二、审核程序:

  系部初审:除以上内容外,还需要对每位贷款学生的品行做出调查。

  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

  以上各级审核人都要学生本人签名。

  银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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